在胡厦看来,根本原因就是雷文崛起后,手下新贵太多,让老牌贵族们产生了地位危机,以此方式来确立自己的尊贵性。
虽然还未正式通过,但每一级爵位间的区分都已相当清楚。
见习骑士,就是有骑士头衔,有贵族资格,并不授予封地。
采邑骑士,拥有300-1000亩的土地,大约也就是一个小型庄园的规模。
城堡骑士,拥有2000-5000亩的土地,已经可以通过领地产出尝试修建自己的城堡。
按照这种划分,胡厦当前算得上是采邑骑士。
可后面,胡厦就有点看不懂了。
哪怕是最低一级的星辉男爵,其封地规模,也要在一个城堡骑士的20倍以上!
“这……伯爵大人,是不是给得太多了?”胡厦吞了口唾沫,看着雷文古井无波的面孔,想起上次被斥责的时候,又连忙改口:
“我是说,想要招揽佣兵,点金币就完全可以了。”
“而且,这些家伙一个个见钱眼开,您给爵位,他们未必就会来。”
看雷文还是没有说话,胡厦就知道伯爵大人心意已决,于是躬身道:“明白了,吾主,我这就安排下去。”
胡厦的工作效率很高,上午从雷文的帐篷离开,中午一张张告示就贴了出去。
一天过去、两天……
还不能过去。
因为公告发出的当天下午,周边游荡的佣兵们就像是疯了一样扑到了雄鹰军营地门外,争相报名。
而随着消息传开,几乎整个卡地亚行省的佣兵,都像是嗅到了血腥味儿的鲨鱼般涌了过来。
简直都要让本地大大小小贵族以为,佣兵们要联合起来造反了!
本来,胡厦是准备单开一个营地、一个档口负责征兵,可随着前来报名的佣兵越来越多,征兵档口一个接一个地开,足足开放了20个。
长着一张大红脸的兰姆就是负责征兵的一员。
农奴出身后又加入雄鹰军的他,经历了艾沃尔战争,之后又参与了山地领的清剿,战斗经验丰富,可说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老兵。
因此,他对这些佣兵实在是看不太上。
个人实力也许有,但想让这些懒散惯了的家伙听懂命令,就实在是一种奢望了。
别的不说,简简单单一个“排队等候”都有人听不懂,时不时就有人插队冲到前头来推销自己。
对于这种人,兰姆一律选择将其赶出去,取消资格。
而且这种事还不是孤例——这不,队伍里又有人闹起来了,乒乒乓乓就是一阵武器碰撞声。
“嘀——”
哨声响起,兰姆带着一队士兵来到了队伍中央,火色斗气在体表凝成铠甲,挥舞长枪打飞了两件正磕在一起的兵器,高声道:
“都停手。”
“谁是他们的头领,出来说话!”
人群之中,有2人走了出来。
其中一个是一位壮汉,哪怕是在炎炎夏日,还是穿着一身厚重铠甲,身上正有淡淡寒意散发出来,肩头上扛着一柄巨型十字锤,一派生人勿近的气息。
另一个体格相对纤细,身披一套附魔皮甲,腰间挎着双剑,双眼细长几乎看不到瞳仁,给人一种毒蛇般的危险预感。
随着这二人出现,周边佣兵们一阵惊讶。
“嘶——是‘狼心铁汉’玛葛,还有‘盲眼蝮蛇’索灵锡?”
“他们可都是佣兵中的传说,300人规模a级佣兵团的团长,随便一个任务就能入账几千金币,怎么也会来这里!?”
“这下遭了,本来名额就不多,这两人的佣兵团,就要占600个,咱们希望渺茫啊!”
然而兰姆却没有像他们想象得那样,当场将这两人收编,而是道:
“刚刚就是你们两个的手下在闹事?”
“是的,大人。”玛葛和索灵锡同时道。
“那么现在,就带你们的人离开。”兰姆道:“雄鹰军,不需要不听从命令的士兵。”
“大人,我们知道错了。”看似粗豪的玛葛率先道:“请您给我们一次机会,我们一定会老老实实排队,绝不会再捣乱!”
“对,您要是有需要,我们可以帮您维持后面的秩序。”索灵锡跟着道:“只求您不要把我们赶走!”
刚刚佣兵们的议论,兰姆也听到了,心中顿时有些好奇:
“我兰姆也只是伯爵大人麾下一个军官,恰巧负责征兵而已,没有爵位在身,不必叫我大人。”
“只是,你们两个都是大佣兵团的团长吧?”
“要知道,想加入编外军团,你们就得卸掉团长身份,你们的手下想要加入,也需要经过审核,哪怕通过也会被打散、重新整编。”
“何必放着大好的佣兵团长身份不做,来这里从大头兵做起呢?”
玛葛苦笑一声,正要说话,旁边索灵锡拦住了他,低声对兰姆恳求道:“兰姆先生,我们能不能去里面仔细说?”
兰姆看了看漫长的队伍,以及周围明显对这二人敬畏不已的佣兵们,点了点头。
回到后头临时搭起来的小屋,三人围坐。
还是玛葛先开口道:“兰姆先生,您不是佣兵,实在是不知道我们过的是什么日子。”
“堂堂a级佣兵团的团长,还要叫苦吗?”兰姆有些疑惑:“我看你们身上,都是附魔铠甲,佩戴的武器最少也是二阶附魔武器,许多男爵都没有你们这身家。”
索灵锡道:“要是可以的话,我们宁愿拿这身装备换个爵位,哪怕是个见习骑士也好。”
“佣兵,是个没有未来的职业啊!”
在两人的讲述下,兰姆渐渐了解到了此前所没有看到的一面。
佣兵团长,尤其是a级佣兵团长,看似风光无限,接取的也都是高级任务,平时和各个贵族交流也可以平起平坐。
很多时候,有求于他们的男爵、子爵,对他们都要笑脸相迎。
可佣兵是个手停口停的职业,而且人总是会老的。
玛葛和索灵锡见过太多年迈佣兵的下场。
要么穷困潦倒、狗一样瘫倒在路边,乞丐路过都能踹上两脚。
的确有佣兵能够攒下一笔钱来,但能攒下来,不见得就能保住,或者说保不住才是常态。
无论在哪里安家,身份上毕竟也只是平民,当地贵族只要随便找个借口,就能够把人扔进牢里,不榨干最后一点价值绝不放人。
反抗?
且不提年老体衰的佣兵有没有那个能力,即便有又能如何呢?
最终的结果,就是因为触犯帝国法律被通缉,悬赏单挂在佣兵公会,等着成为后辈们的猎物。
一代一代的佣兵,就是如此循环着。
“但成为贵族,就完全不同了!”玛葛眼中带着无法抑制的渴望:“我们不必把自己的妻子、孩子藏得严严实实,生怕别人报复。”
“更不用担心某天夜里被人悄无声息地割去头颅,性命、财产全都落在别人手里。”
“所以,请您务必网开一面,不要剥夺我们为雷文伯爵效忠的资格。”
兰姆听闻一时无言,心中有些五味杂陈。
他喜欢读书,尤其是喜欢读历史,但如今看来,还真应了伯爵大人那句话:
读万卷书,不如行万里路。
若不是来到卡地亚行省,见到了这些佣兵,兰姆还真不知道,他们竟然会对爵位有着如此狂热的渴求。
也许在帝国,只有成为贵族,才算是真正活着。
难道,伯爵大人是早就洞悉到了这一点,才会以爵位而非金币做饵?
玛葛和索灵锡对视一眼道:
“我们刚刚,就是因为看到队伍排得太长、而名额又十分有限,所以才争执起来,想要引起您的注意,这方面,我们要向您道歉。”
说着,两人同时取出半枚铁片,放在了兰姆面前:
“这是我们在一次任务中探索古墓时发现的奇特遗物,我们愿意将其献给伯爵大人,只求一个参军的机会!”
阳光之下,铁片上龙鳞状的斑纹清晰分明。
……
(本章完) ', ' 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