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到李开点头,这名乡兵才敢把自己手中的刀借给顾南。 钢刀入手,顾南只觉得沉甸甸的,十分有分量。 并且钢刀的表面铮亮,表面都快能当镜子使了。 接着,顾南拿起了自己的刀,狠狠砍向了牛村乡兵的钢刀。 只听见砰的一声响起,顾南自己的刀瞬间断成了两截! 而牛村乡兵的刀,连一个豁口都没有出现。 瞬间,顾南便瞪大了眼睛。 神兵啊!这简直就是神兵! 怪不得在战场上牛村乡兵个个都跟小老虎一样那么猛。 起初顾南还以为是牛村乡兵仗着自己有甲胄。 但现在看来,甲胄只是一部分原因,更多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手里的刀都是神兵! “兄弟,这刀为何如此坚韧?”顾南颇为震惊地问道。 李开微微一笑,说道:“我家里有铁匠,而我自小也对冶铁感兴趣,所以自己摸索着改良了一下冶铁的技术。” 闻言,顾南再一次瞪大眼睛。 他再一次被震惊了。 发明了马鞍与马镫,还发明了复合弓,如今连冶铁技术都被他改良。 还有什么是这小子不会的? 顾南调查过李开的资料,不是说这小子是一个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傻小子吗? 傻小子能会这么多? 最让顾南心动的,便是李开改良过的冶铁技术。 试想一下,如果大天王朝每个士兵都能装备上如此锋利坚韧的钢刀,那战斗力直接可以提升百分之三十啊! 那得少死多少人?多杀多少敌军? 此时的李开,在顾南的眼里,简直成为了一个香饽饽! 顾南眼珠子滴溜溜一转,直接抱着李开的胳膊,大笑道:“哈哈哈,兄弟……” “不行!” 还不等顾南把话说出口,李开直接一口拒绝了。 顾南一摆手,道:“兄弟,你把哥哥当成什么人了?哥哥只是觉得你是个人才,还杀了这么多的土匪,为乡亲们做了实事,所以欣赏兄弟,再加上兄弟与我的妹妹也是旧识,不妨今晚到我顾府,你我兄弟二人小酌几杯?” 李开闻言,刚想开口拒绝。 但就在这个时候,李开突然看到了顾南身后的那匹马。 那是顾南的坐骑。 顾南的坐骑通体漆黑如墨,皮毛泛着绸缎般的光泽,顺滑而锃亮。 脖颈鬃毛飘逸,四肢健壮有力。 它昂首时双目如黑曜石般锐利,透着警觉与威严,银质辔头在阳光下熠熠生辉,与漆黑皮毛相映成辉,尽显王者之气,威风凛凛间仿佛神骏现世。 “顾兄,你这马不错啊?” 闻言,顾南有些得意地笑了一下,说道:“那是自然,这匹马乃是陛下赏赐给我的,那一年我平定叛乱有功,陛下特意将这一匹宝马赠送给了我。” “这马叫燕云,性格刚烈,但战斗力极强,尤其是它的负重能力,堪称一绝!负重五百公斤,仍旧可以如履平地!” 闻言,李开的眼前一亮。 他现在自己都有二百三十五斤了。 再加上兵器,已经有三百多斤了。 一般的马驮着李开,机动性大受影响。 但这匹马负重能力极强,很适合自己啊! “是吗?真马真不错,我是越看越喜欢啊!” 李开抚摸着这匹马,看向了顾南,不断用眼神暗示。 那小眼神就差说,你把这匹马送给我,我就陪你去喝酒了。 而顾南就跟看不懂一样,只是一个劲地笑,丝毫没有赠马的意思。 顾南听不懂李开的弦外之音吗? 不,他当然听得懂。 但是这匹马,顾南也极为看重,别说是李开了,哪怕是皇帝再给他要回去他都不给。 一是有了感情,其次是这匹马的战力确实很强! “李开兄弟,不如到府上小酌几杯?” “顾大哥,不是我不去,实在是没有一匹好的坐骑啊!青山县一来一回可不近,不方便啊……” “没关系,我派马车接送兄弟!” “可是我这屁股娇贵,马车太硬了,坐着不舒服啊……” “没关系,我派手下士兵背着兄弟去!” 说到最后,李开也无语了,直接一挥手,道:“不去!” 李开也算是看出来了,这顾南根本不舍得送马。 那自己去干什么? 但就在此时,顾灵儿来了一个神助攻。 “李开,你就去嘛!到时候把我哥哥喝尽兴了,你要什么我哥哥不给你?” 这一句暗示,顿时让李开眼前一亮。 是啊,自己要是把顾南给喝懵了,顾南恐怕连他妹妹都会亲自送给自己。 想到这里,李开干咳一声:“咳咳,竟然顾大哥如此盛情邀请,我再不去,那就有点儿给脸不要脸了,那就去一趟?” “去一趟!请!” 顾南一挥手。 此时李开抱了抱拳,道:“稍等。” 接着,李开便找来了地瓜,问道:“战场打扫得怎么样了?” 地瓜此时有些兴奋,双眼都在发着光。 “大哥,发财了!” “活着的土匪,有一千二百名!” “死了的加上重伤的,有一千三百多名。” “从他们身上搜刮出来的银两,足足有三千两。” “刀枪棍棒等武器,数不胜数!” “最值钱的,便是这战马!” “那五百骑兵,虽然有不少马因踩到了三角扎马钉而受重视或战死,但更多的马是被前面受伤的马给绊倒的,所以根本没有受什么伤。” “活着的战马,有将近三百匹!” 李开闻言,眼前一亮,这战马可是十分昂贵的,有了这三百匹战马,自己便可以做到让手下的弟兄们人手一匹战马了。 “很好,死了的和重伤的土匪,就地掩埋。” “活着的带回山寨!” “死了的战马带回去,煮了给兄弟们吃!” “活着的牵回家养着。” “至于那些兵器,只要是铁质的,都带回去,给李大牛,让他把这些铁融了,日后做甲胄和兵器用。” “银两交给你嫂子!” 吩咐完之后,地瓜点头:“明白!” 虽然马肉不好吃,甚至是酸的。 但是在这个时代,大家连一口饱饭都吃不上。 即便是来到牛村当了乡兵,能吃上饱饭,吃的也只不过是粗粮。 能吃上肉,已经是谢天谢地的大好事了。喜欢开局捡媳妇:从布衣杀到九五之尊请大家收藏:(www.qibaxs10.cc)开局捡媳妇:从布衣杀到九五之尊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