买活

买活 第171节(2 / 2)

第二日起来时,眼下两个黑眼圈,一边打着大大的哈欠,一边去食堂吃早饭,恰好被叶昭齐撞见,叶昭齐便划拉着脸颊笑话他,“今日早饭,把你的眼袋切下来,炒着吃也够一盘了!”

和信王一样,叶昭齐也是从云县特意赶来游历的——买活军接连有了这两大动作,《买活周报》上自然也少不得推出连续报道,不过,这些官样的报道并不足够,习惯了《我在买活军当水兵》类型报道的读者,纷纷去信编辑部,要求看到一批更加细致生动,贴近生活的文章,甚至还有许多读者已经敢于发问了:壕镜的气候如何,农业如何?商业的形式有几种?居民几何?住在那里的弗朗机人,又过着什么生活,昆仑奴长什么样子?

周报特意在末版刊发了这些读者来信提问,鼓励现在正在壕镜、新安岛生活工作的活死人回信解答,不过,这些问题仅仅是浅层,系统性报道还是要专业的采风使来写,叶昭齐虽然并未正式入编(而且因为姨姨是编辑的缘故,很可能永远无法正式入编),但是她本人对于采风使这一行兴趣还是颇为浓厚的,便请示了父母,也想来壕镜看看,一方面,或许可以投稿发几篇报道,另一方面则也是开阔见识,为新的剧目做个准备。

人的底线,一旦突破了,崩溃的速度要比想象中快上许多,自从去信和袁家退婚,叶仲韶现在几乎不管束大女儿了,由着叶昭齐自己折腾,听说她想来壕镜,也并未反对,恰好沈君庸刚从海商那里领了一份公差,要来壕镜、新安岛打探虚实,也想顺便带着张华清、叶琼章到南边玩玩,多一个叶昭齐,岂不是更加热闹?

由是,一行人恰好同船去了新安岛,又同从新安岛来了壕镜,这是信王第一次坐海船旅行,一路上不免又是大拍特拍,叶昭齐瞧着眼热极了,却又拉不下脸来和信王讨要——这东西太金贵,若是经她手用坏了,怕是整个人也不够赔的。想要跟着信王见识一番么,却又男女有别,不好放下矜持,因此见了信王,额外有几分没好气,可别叫她说出什么好话来。

信王原本只是藩王时,对叶昭齐总有几分仰视,因他的成绩是考不过叶昭齐的,不论如何尝试,都落在她的后头。但自从得了拍摄仙画的许可之后,再见叶昭齐便感觉和她能平起平坐了,如今经他促成了敏买在关税上的合作,信王在叶昭齐面前,俨然便从容极了,不论叶昭齐说什么,他都微笑以对,有时候还会夸赞她几句哩。

“昨夜写信写得晚了些。”

被叶昭齐这么一说,他也不生气,掏出手机给远方的景色拍了一张照片,将手机递给她笑道,“你瞧,今日的朝阳真美。”

叶昭齐不敢拿手机,就着信王的手看了几眼,又眯着眼睛看了看远方的景色,先是赞叹不已,后又醒过神来,气鼓鼓地瞪了信王一眼,道,“你自管拍你的,给我看做什么?我不爱看这个!”

“咦,你不爱看么?我怎么记得我去拍《鸳鸯错》那次,你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呢。”

“你——”

他们同级入读,在云县学校的进度也都差不多,甚至于选修的中级课程也多有重合,早是熟得不能再熟的老同学了,一路斗着嘴,慢慢走到食堂,兵士们还没出完晨操,恰好是第一批早饭出炉:热腾腾的蒸馒头、烤饼、烤面包,还有油润润的青菜包、雪菜包,素菜有一盆盆拍黄瓜、西红柿洒了白糖,荤菜是鸡蛋、咸鱼,还有一大锅一大锅的豆浆、豆腐脑,咸菜、油盐酱醋糖都在案台上摆着,鲜甜随意。

这样的伙食,比不上云县的丰富,主要是因为进入五月,已经盛夏,壕镜热得要命,食堂这样大量备料的地方,做不了肉、鱼,否则很容易变质,便是渔民,现在出海时也要携带大量粗盐,渔获一上船就要立刻腌渍起来,否则回到港口就可能腐败。所以壕镜这里,夏季大多都是吃腌货作为肉菜,哪怕是豆腐、豆浆这些东西,也根本不敢过夜。真要吃肉,那就是杀鸡杀鸭,现杀现做,但这就不是食堂能够实现的了,这里现在到处都是工地,也么有食肆,暂时岛上的饮食的确是有些单调的。

不过,信王和叶昭齐现在都是很吃得了苦的了,两人各自去拿了早饭,在长桌对面落座,但并不正对着,而是隔了一个空位,仿佛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,偶尔说话,也并不看着对方,似乎是在自言自语。

“现在只整修出一个操场来,仅够他们自己兵丁操练的,我们想借用都没时间,的确是不方便锻炼。”

“是啊,洗澡也不方便,水井还是有些太少了,物价却还颇高,也不知为什么。”

“主要还是有关墙的缘故。”

叶昭齐秀气地咬着烤饼,信王尝着烤面包,两人都拿了一碟辣椒酱在上头涂抹着,不过,信王吃豆浆一定要吃甜口,叶昭齐却爱喝咸豆花。

“今日我要去拍摄女俘虏营,你要不要一块来?”

“那些弗朗机女俘虏吗?”

“嗯。之前男营也拍过了,现在去拍拍女营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。”

两人目不斜视,都望着前方,但是,咀嚼拍黄瓜的节奏是趋于一致的。叶昭齐的脸有些红了,信王应当是看不见,但不知为何,他也有些脸热,又丢失了那仿佛坚不可摧的从容,还好,近来晒黑了一些,遮掩着看不太出来。

餐桌上沉默了一阵,棚子入口忽然涌入一群兵丁,嘻嘻哈哈地从他们身边经过,叶昭齐的马尾巴甩了几下,她的头别到一旁去,好像是为了躲避那股汗味儿。

“……来,那你一会吃完等我,我要回去换身衣服。”

第340章 女俘虏们(上)

“早上好, 马丽雅!”

“早上好,营长。”

太阳还没升起,营地里就有女俘虏起身了, 她们从架子底下钻出来,拍打着身上的露水,揉着睡眼去井边打水, 因为现在天气很热, 所以,即便只是睡了一个晚上, 也有一些女俘虏会在井边擦擦身子, 去除一下一晚上攒下来的汗味。马丽雅也不例外, 她珍惜地揉搓着刚兑换过来不久的柔软毛巾, 轻柔地擦拭着胸口、腋下, 等到浑身都足够清爽了,这才拎起水桶,走回自己的帐篷外,“起床了, 小姐们,该吃早饭了!”

帐篷内外传来了含糊的抱怨声, 人们一边系着裤子, 穿着胸衣,从帐篷里钻了出来,天气太热了,很多人晚上都不钻帐篷睡,只是进去换个衣服, 她们晚上就睡在帐篷外的稻草上, 竹子做的矮榻是贵重的财产, 只有像是马丽雅这样的健硕女仆才能用自己的表现分兑换得到。

“马丽娜小姐,马丽娜?”

小姐的帐篷迟迟没有声音,人们有些不放心了,连忙掀开帐篷查看,“又发烧了吗?亲爱的,可是这里该去哪里找水蛭呢?”

“听说,买活军的医生已经来了。”

“他们会来给我们看病吗?”

“应该会的,他们不喜欢病人,再说……”

马丽雅没有说完——再说,她觉得那些褐皮肤的人待人也很公平,并没有因为她们是俘虏而看低了她们。

对于马丽雅这样的弗朗机女人来说,被俘虏的日子其实不算是太难过,在壕镜的弗朗机女人不多,只有二百多人,大约九成以上都是仆人与市民,她们有夫人们的贴身女仆(在仆人中地位很高);受到信任,多年跟随的女伴当;女厨娘、女招待——这种人不多,还有信仰非常虔诚的女修道士。

这其中仆人是最多的,但是,她们普遍不做粗活,因为大部分女仆都是跟随女主人来这里的,尤其是总督府,其中就居住了数十名女仆,同时还收用了上百名男仆,女仆的主要工作就是在屋里做一些细活,虽然她们也很忙碌,但是一般不出总督府,所有挖坑刨地的活当然都有黑人们和本地的华工来做。

马丽雅算是其中的例外了,她本来是被修道院收养的孤儿——这种孤儿女仆,长大之后最好的归宿,就是找一户体面的人家做女仆,同时为自己攒一份嫁妆,从十五岁开始,在一户人家干上十几年之后,如果足够幸运,她可以和一个相同阶层的男仆,或者屠夫、面包师学徒结婚,成为市民阶层的一份子,好心的主人往往还会给她出一份嫁妆。

这种女仆在家庭中服务时,被看做是家庭的一员,共享了家庭的荣誉,所以,她们的德行是很重要的,体面人家中出来的女仆,很容易获得人们普遍的认可,所以他们可以用很公道的价格雇佣到最出色的女孩儿。

其他没有那么出众,落选了的女孩们,她们的命运就较为坎坷了,等待她们的只有一条路,那就是伎女,或许她们还能找一份农场里的工作,在旅馆中做清洁工,但那也活不了几年,欧罗巴的土地纬度太高,农业并不太发达,佃户和农工是很难吃饱的,一个女工如果不兼职做身体卖买的话,更加要饿肚子了。

在这年头,伎院并不是让人闻之色变的下等去处,吃不饱穿不暖的奴工才是,漂亮女孩儿如果被选做了上等伎女,并且凭着自己的优雅、智慧侥幸成了交际花的话,她的生活是让人非常羡慕的,她们可以在巴黎拥有自己的沙龙,拥有漂亮的,让人难以想象的华服,即便最终她们往往死得很年轻,但至少也享受了几年。

很多在修道院长大的孤儿女孩,因为吃得比彻底的贫民好一点,牙口从小没有歪扭,时常也会被伎院招揽,不过,马丽雅长相很平凡,身材高大,女孩们给她起了个驴子马丽雅的绰号,显而易见,她是不可能有这方面的选择了。

因为她比较聪明,会心算百位数以内的加减,也可以自己读出圣经,马丽雅本来大有希望在里斯本的好人家找一份女仆的工作,她甚至都从嬷嬷那里得到了推荐信,但是,有个比女仆更好的工作机会出现了——移鼠会在壕镜的教会医院需要一些护士。

这些护士按照惯例,都由修道院的孤儿中选拔,作为对远航的奖赏,她们会得到身份上的晋升,也就是说,马丽雅到了壕镜之后,可以和以往一样,一直住在女修道院里,同时在教会医院工作,之后她也有机会彻底成为一名修道院的嬷嬷。

对于一个孤儿来说,这是一条再体面不过的职业道路了,因为修道院的嬷嬷是由教会负责养活的,不管怎么说,她们不太会被饿死,也没有被主人,或者主人那不体面的亲戚侵染的危险。马丽雅立刻接受了嬷嬷的推荐,甘愿冒着在途中染病的风险,拎上自己的小行李箱,从里斯本出发,跟着苦修士们一起,辗转了一年多,来到壕镜安顿下来。

她和杰罗尼莫教士是同船来的,不过身份上有明显的尊卑,马丽雅在途中一直自愿照料绅士们,换来了他们高度的赞扬,于是她来到壕镜不久,就顺利地成为了一名修女,还有教会医院的护士。

马丽雅修女的确是在天主的光辉之下成长起来的,如果没有教会的存在,她很可能在婴儿时期就夭折了,她是个很常见的弃婴——女仆的孩子,女仆们被主人玩弄之后,如果怀孕是没有能力打胎的,为了生命着想,只好生下私生子,随后,把他们抛弃在修道院门口,这很常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