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政治上的得失,于百姓只有模糊的感觉,在储鸿和徐晓莹这里,却是心中酝酿着反复斟酌,极有兴趣的事情,说到这里,免不得岔开话题多聊了几句,也觉得二人想法相似,聊得很是投机,徐晓莹拿这件事来和备案令来做对比,道:
“可见,备案令的存在,虽然消耗了不少行政资源,而且也未必能把备案的所有冤情都查清,但其存在必然也是有效有用的,否则,敏地就不会兴起分家迁居的潮流了。
只是,这种恐惧也好,百姓的备案、凶手的逃窜也好,都是对于未来的设想和应对,想要在现在就处置备案令的冤情,完全是没有基础的,到最后,很可能就不处理了,一切等到买地拿下姑苏之后再查。”
“不处理了?”储鸿也不得不提高了声音,他有点无法接受:都备案了,当事人也都到买地来了。不论谁是祸首,庄夫人是不是诬告,预想中,最后都会有一个大家各得其所的结局。但现在张君子却给出了可能搁置的暗示,对于吏目来说,难免有种审美上的不悦——这么一来,烂摊子要一直放多久?难道争议就一直存在?这对于政策威信的伤害可是不小。
“没办法,怎么处理?难道派遣更士去姑苏查案吗?以什么名义去呢?这是个示范案子,意义不在一案,而在于一系列同类案子的处理,更士处置买地内的案件,人手都还有些不够呢,这时候,把定例的调子定得太高,其实就等于是把压力转嫁去更士署了,到时候,别人看了报道,上门要求更士署如法招办,那该如何?若办不到的话,那别人就要问了,为何庄将军案能跨境调查,我们的案子不行?”
从实操角度,法理角度来说,在姑苏正式纳入买地之前,买活军没有任何理由调查姑苏旧案,因此,经过更士署的申报,委员会也在考虑把《备案办法条例》进行扩充,让更士署行动之间有条例可依:一切外发案件,经过备案者,必须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,不得混淆时序,在买活军尚未占领该地之前,催促办案,营造社会影响,操纵逼迫衙门。
当然,除此之外还要明确诬告、虚告备案需要背负的法律责任——就庄夫人的备案行动,如果事后查出来是她操纵依附自己的工人、仆童,冒名顶替苦主,虚告庄将军的话,那庄夫人要承受的就是原定刑罚减半的法律责任。
“所谓的虚告,就是一切都是真的,这些事都是真正发生过的,也的确系庄将军主使,案情并无隐瞒,只是冒用身份备案——一切其余的要素均不得有丝毫改易,才算是虚告。如果是庄夫人这般,扭曲案情,把自己完全摘干净了,实际上也有参与,如今不过是在狗咬狗的,那就是诬告。”
诬告的处置,那就更加严厉了,以二庄案来说,若查明庄夫人诬告,那么不论庄将军最后在此案中查明要负多少法律责任,庄夫人的法律责任都是意图诬告罪名的顶格刑——譬如庄将军案,如果最后调查出来,庄将军负失察责任,判苦役若干年,而庄夫人负主责,但根据一般的情况,这个情节只是判苦役终身的话,因为庄夫人诬告,那就要把她的处置定为包揽诉讼、草菅人命罪的顶格刑斩立决!?当然,还有更极端的情况,假设最后查明,黄师爷才负主责,庄将军次要责任人,失察,庄夫人是次要责任人,只起到协助作用,但却因为自身的考量,扭曲了庄将军和黄师爷的责任分配,把庄将军定为主责……那到最后,庄将军苦役,黄师爷苦役终身的话,庄夫人也要处斩。这已经不单单是诬告反坐了,诬告的惩罚甚至要比真正的罪名定刑还要更重几分!
“如此一来,才能平衡因备案过于轻松,查证难度过高带来的行政成本吗……”
若是平民百姓,怕不是就要瞪着眼叫着不合理了,但储鸿却是若有所思,认为这么安排也有一定道理,徐晓莹点了点头,认真道,“这是要维护‘法之威严’,张君子是这般告诉我的。”
“那……这果然就有些麻烦了——若是按照这个办法,那庄氏夫妇,仓促间或许还真是无恙,但头顶却犹如悬了一把利剑一般,可谓是命在旦夕,他们只怕还不知道自己的前景,若知道是这般处理,恐怕会更急切地前来拉拢你,甚至狗急跳墙,做出些过激的事情也不好说。”
储鸿眉头一皱,此时已经完全投入在这个案子里,为徐晓莹考虑起来,也是完全明了了她的犹豫:这不是说站一次队就能结束的事情,坑就坑在,即便当庭确认庄夫人找人做伪证,犯了诬告或者虚告罪,因为这案件的真实案情,必须等到买地占领姑苏之后再查清,那么她到底是诬告还是虚告,就得等到那时候再定性,这一拖可能就是十几年的事情,在此期间,她是一直被关押吗?还是限制行动,只准在云县本地行走?
在储鸿看来,极大的可能,是限制行动,不许出云县或是不许出买地,否则备案的门槛就被抬得太高了,那也就意味着庄夫人的厂子还能继续经营,她依然有钱有势,同理,庄将军大概也不会收监,否则诬陷型备案将变得非常轻松,任何人都可以用很低的成本来诬陷自己的仇家……
也就难怪徐晓莹说,这两人都不会有什么处置,是法之局限。而她作为非常可贵的,现在的工作独立于庄夫人的服装厂,又是被限制自由,随同南下的当事人,还真是不论怎么选择,事后都将招致另外一方的报复!
这么个单薄的身子,真不知道是如何承受得起这样的重担,却还能不耽误了自己学习工作的!储鸿对徐晓莹也是肃然起敬,又不由自主十分同情她的处境,为她设身处地的打算道,“这事情不小,需要谨慎以对。
这两个人,庄将军还好说,他是丧家犬般被裹挟过来的,在本地毫无根基,名声又不好,战战兢兢,必不敢得罪了你,只敢以厚利引诱。
最要小心的还是那庄夫人,若一切如你所言,此女心毒胆大,一旦被她缓过一口气来,又知道了诬告罪的可怕,必定要想尽办法为自己摆脱困境,会比现在更疯狂数十倍,你要仔细她寻了你的破绽来拿捏你!”
这话是说到了徐晓莹的心底,她便不由蹙眉道,“我不敢为庄将军出庭也是为了这个,说实话,我也不想要他们的钱,只是我和师爷之间,虽无夫妻之情,却也有一份感激之心,若不是惧怕后头的事情,我倒是愿意出庭做个实证,这毕竟都是发生过的事情,我也没有撒谎。
只是那女人,手里有钱,又有一套操纵人心的办法,我不怕她明着绑了我——那她是自寻死路,我不好了,她的下场只有更惨的,我是怕她来暗的,叫我丢了工作。”
“你是说——”储鸿也有些明白她的顾虑了。“你们接线员……”
徐晓莹点点头,做了个鬼脸,也把声音放低了,“您是外交办公室的,也当明白这个,我们这些岗位,最怕就是泄密了,平时人际交往时,按说都有严格的纪律,但——”
但是,接线员如果不把一些消息往外漏漏,又怎么能交到张君子那样的朋友呢?这里的分寸就很有讲究了,储鸿也是感同身受,也是压低声音,对徐晓莹道,“今晚我推了几个饭局,你可知道?”
他举起手比了个数字,徐晓莹微微睁大了眼,“这么多?难道都是——都是——”
她是素来极小心的,连地名都不敢说,伸手比了比西边,作为影射,储鸿也是点了点头,两人对视一眼,都是明白了彼此的震撼和感慨:这还没一天呢,上午收的通信,下午风声就已经传开了!
毫无疑问,今天想要宴请储鸿的饭局,肯定都是为了打探科尔沁部想依附买活军的消息,甚至,第二天一早,说不准小报上就开始暗示起来了……所谓的保密岗,消息密级,虽不说形同虚设吧,但也很有些四面透风的味道了!
第749章 杀星照命
“只能如此了?真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了?”
“怕是真只能如此了。”
伴随着稀里呼噜的声音, 大家的筷子频频伸去,一碗流汁宽粉很快就下去了一半,许多人都被辣得嘶嘶哈哈的, 但筷子却是不停——没办法,又开了一下午的会,大家都是饥肠辘辘,这说话说多了, 真和剧烈运动没有什么两样, 也是饿得头晕眼花, 有种乏劲儿,不吃点顶饱的食物真没法继续开会。
等到这会儿, 拌着流汁宽粉那香喷喷的酱汁,稀里呼噜地把白饭拨进嘴里,一嚼一嘴香味地吃了大半碗饭,立法委员会的众人才有闲心聊起天来, 李署长多少有些失落, “真就只能暂且搁置所有异地备案的调查?”
“这不是你们强烈要求的吗, 叫唤着更士署的人手不够用——”
这话的确不假, 最反对备案令的,怕就是更士署的人了,当然大家也能理解,这活嘴上说着轻松,仔细想想, 谁都没法干。可没想到, 最后尘埃落定时,最感到失落的还是李署长,他搓着脖子叹道, “怎么说呢,现实是现实,理想是理想,这现实的确是办不到,真调查不过来,可要写进办法里,成为定例,又觉得有点不甘心——这一来,许多罪人都要逃过一劫了,最典型的,不就是庄家那对毒夫妻?按理虽然罪名不同,都是该剐的罪,这会竟要被他们逃过了!”
说着,他也不由叹了一口长气,怏怏地搁下了筷子,身旁一些民情代表,也有类似的表现,很显然,大家都因眼前的局势而感到挫败:两个明知有罪的人,却因为法律的规定而只能让他们逍遥法外,这的确是很容易激起不平之气,甚至,设想得过火一些,倘若这些民情代表里有武艺高超,好似话本大侠的豪杰,说不准就会戴上面具,乘夜行刺,直接把这两人刺死了账了。
民情代表的立场和情绪是分裂的,而法律代表这块,立法委员会其余几个专家对视了一眼,情绪却都还十分稳定,并不跟着煽风点火,黑讼师道,“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这道理大家都懂,这些人多行不义必自毙,迟早有收拾他们的时候。即便现在无法处理,他们这一辈子也注定是惶惶不安,便是还没有入狱,但其实也是在服刑了。”
“从这个角度来说,即便暂时无法把所有罪犯都绳之以法,但对罪名的确立和普及也还是有意义的——如果一件事情,所有人都认为是犯罪,那么就算暂时没有得到处罚,也会给犯罪者很强的心理负担。”
张天如也是这么务实地评价着,“至于法的贯彻,这就真不能着急了,只能是跟着政权一步步扩大,一口吃不成胖子,只要完成了法的制定,就都是难能可贵的进展。现在诉讼法出来了,刑法也开始一部分一部分的修订且往外公布教育了,这些都是进步,至少比原本敏朝那边暗无天日,无处诉冤的情况要好很多啊。”
这话当然是对的,而且非常的中正平和,简直和张君子一贯给人的印象不符,李署长等人都是有些惊讶,在他身边,大理寺黄主任也是笑道,“你们猜疯狗为什么不咬人,不偏激了?这都是他第二部 法典了,大局主持多了,人不四平八稳都难——总要面对现实的,难道还真把法典制定得激进无比,搞到最后完全无法落地,法为废法,丧失了法之尊严才开心吗?”
大家一想,的确也是这个道理,自己不参与立法,真不知道什么叫做博弈、妥协,什么叫做左右为难。总之,最后的落地的法典也好,条例也好,其实都是在理想和现实之中的一个平衡,就如同最终定下的《刑事诉讼法》和《敏地犯罪行为备案管理条例》,都完全和最初设想时,参考文本而成的原始思路是两种结果。
就说一点好了,天界的诉讼法,是很看重实物证据链的,但买地这里只是强调证据链,并且鼓励在证据链中有实物证据的参与。也就是说,一个案件发生之后,如果完全没有实物证据,只是凭着证人、凶手和受害者的供述那也能定罪,只要供述能彼此扣上就行了,并不要求一定有实物证据——有的话,那这罪就实在,量刑就重,没有的话量刑则偏轻,原则上不判死。
与此同时,诉讼法还没有明确禁止刑讯逼供,而是禁止肉刑逼供——这是什么意思?就是说疲劳审讯是允许的,其实这也就给审讯者操纵口供,提供了一个后门,但没有办法,如果完全不许逼供,那在现有条件下,就等于是‘抗拒从严,回家过年’,那谁还招供啊?
只要不是当场被逮到的那种,肯定顽抗到底啊,顽抗又没什么成本的,罪犯只要在牢房里苦熬一段时间就能出去了,即便最后被查到实物证据定罪了,那也不过是苦役十年和苦役十五年的区别,这区别很大吗?
逼供这个东西,恐怕在黑天使飞满天空,犹如有眼睛无时无刻不望见一切之前,不管是明是暗都无法从司法系统里消失的,越是悍匪,越要用逼供来摧毁他的心理防线,属于在法的贯彻中必须的罪恶。这一点,六姐都是能理解的——张天如等立法委员会成员,在汇报讲解会上解释这一点时,六姐指出,这种伴着路灯杆居高临下,到处都是摄像仙手机的东西叫做‘监控’。
还真如张天如猜测的那样,监控果然是天界所有的一种制度——张天如也立刻就理解了为何天界的制度如此严明,可以规定得如此细致,要实物证据链,不得刑讯逼供……要是买地能有监控,他也能立刻主持修改相关的法条,慢一步都算他输。
“为了正义,也得大力发展生产力啊。”当时,谢六姐还笑着说了一句,“得把今天的录像给专门学校那边看看,让他们为了正义的落地而努力加班干活”——可见她是很明白其中道理的,张天如甚至有种感觉,那就是谢六姐其实也在不断地做着这样的妥协。包括备案令,其实也是一次不伦不类的妥协的尝试。
“其实,这一次修改备案令的执行程序,就是一次很典型的妥协——基本上是等于半放弃了对正义的追求,使得备案令只具备象征意义了。这个修改不能大张旗鼓,宣传上最好只是略提一笔,不能详细阐述,否则,敏朝的富户只需要精研这次的修改,那就不会被备案令吓阻,还会和从前一样鱼肉百姓。”